甲公司于20×7年1月1日动工兴建一幢办公楼,工期为1年,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分别于20×7年1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3 000万元、6 000万元和 2 000万元。办公楼于20×7年12月31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为建造办公楼发生了两笔专门借款,分别为: (1)20×7年1月1日专门借款4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利息按年支付; (2)20×7年7月1日专门借款4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10%,利息按年支付。 闲置专门借款资金均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假定该短期投资月收益率为0.5%。企业于20×6年借入了两笔一般借款,分别为: (1)向A银行长期借款4 000万元,期限为20×6年12月1日至20×9年12月1日,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2)按面值发行公司债券20 000万元,于20×6年1月1日发行,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要求: (1)做出甲公司借入专门借款和发行债券的分录。 (2)假设不考虑利息资本化的因素,做出20×7年一般借款利息的分录。 (3)计算甲公司建造办公楼应予资本化的利息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