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A贸易公司委托同一城市的B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办理一批从我国C港运至韩国D港的危险品货物。A贸易公司向B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提供了正确的货物名称和危险品货物的性质,B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为此签发其公司的HOUSE B/L给A贸易公司。随后,B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托运人的身份公司办理该批货物的订舱和出运手续。为了节省运费,同时因为B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已投保责任险,B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公司谎报货物的名称,亦未告知船公司该批货物为危险品货物。船公司按通常货物处理并装载于船舱内。结果在海上运输中,因为货物的危险性质导致火灾,造成船舶受损,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并给其他货主造成巨大损失。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贸易公司、B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船公司在这次事故中的责任如何? (2)承运人是否其他货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3)责任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