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6年至2017年有关长期股权投资资料如下: ( 1)2016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固定资产与一批存货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所付出固定资产的原价为3 000万元,累计折旧为1 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500万元,存货的成本为5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为600万元。合并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总额为5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 400万元。在企业合并过程中,甲公司支付相关法律 咨询 费用 40万元,相关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 2)2016年4月21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08年度的现金股利300万元。 ( 3)2016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2008年度现金股利。 ( 4)2016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 ( 5)2017年4月25日,甲公司处置该项股权投资,取得价款3 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