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承租人应当适当地保管民用航空器,使之处于原交付时的状态,但是合理损耗和经出租人同意的对民用航空器的改变除外。
B.
融 资 租 赁 期 满 ,承租人 应 当将符合民用航空法 规 定状 态 的民用航空器退 还 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依照合同行使 购买 民用航空器的 权 利或者 为继续 租 赁 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除外。
C.
经出租人同意,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转让其对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权或者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D.
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承租人应当就其对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权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