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药厂与于2011年10月15日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同时,该厂选派去国外学习一项制药工艺技术,共花费人民币10。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不得调离本企业,如违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013年11月10日某合资企业以高薪聘用,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擅自离开该制药厂后,由于其他技术人员尚未掌握这种制药技术,使产品质量下降,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为此,该制药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及合资企业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要求回厂履行劳动合同。 试分析: (1) 该制药厂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5分) (2) 本案应如何处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