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合同工期为17个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双代号网络计划)如下图 所示。其中A、E、J3项工作共用1台施工机械。 已知各项工作的计划工程量见下表: 问题1,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正常施工,则到开工后第五个月底该工程已完工程量 占计划总工程量的百分比是多少? 当该计划执行2个月后,业主提出增加一项P工作。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作P的持续时间为 3个月。承包商根据施工工艺及资源调配需要,提出工作P的安排有以下两种方案: ①工作P可安排在工作A完成后开始,并在工作H和I开始之前完成; ②工作P可安排在工作I完成后开始,并在工作J开始之前完成。 问题2,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哪种方案? 根据上述问题(2)所给条件,如果承包商提出工程延期3个月及施工机械闲置补偿3个月的索 赔申请。 问题3,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为什么? 当增加工作P后,承包商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时,由于变更设计使工作C停工待图0.5个 月,承包商自身原因使工作H拖后3个月,暴雨不可抗力使工作I拖后1个月(以上事件相互独 立)。 问题4,如果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工程延期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多 少时间?为什么? 问题5,根据上述问题(4)所给条件,该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如果工作H所拖延的时间是由 于与承包商签订了供货合同的材料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而引起的话(其他条件同上),监理工程师 应批准工程延期多长时间?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