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案例分析题 某地接社和组团旅行社约定,负责接待旅游团来当地度假。地接社立即着手开始准备, 向当地一家三星级宾馆发出订房传真,要求预订 5月1日至4日期间47人共24间房间,房 价、标准按照原来的协议。宾馆当天传真回复,每天只能安排 15间左右客房。5月1日, 47位旅游者如期来到宾馆,宾馆以该地界接社未确认为由,只为旅行社提供了15间客房。 由于正值黄金周期间,当时该市宾馆爆满,一直到晚上 10时,17位旅游者依旧不能入住, 旅游者对此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为了稳定旅游者的情绪,地接社临时让旅游者入住当地一家 五星级宾馆的总统套房和普通套房。虽然地接社为此多支出 8000元,尚有部分旅游者在饭店住地铺。为了安慰旅游者的情绪,旅行社通过加餐、免费增加景点等办法对客户进行弥补,额外共支出1万多元。该公司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宾馆赔偿该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请问: 旅行社与饭店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为什么? 旅行社的额外损失是否应当由宾馆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