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加号”是一艘悬挂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以下简称圣方)国旗的油轮,案发时船上有约价值100万美元的燃油。1997年10月27日,“塞加号”在几内亚专属经济区内向三艘渔船供应燃油。第二天清晨当“塞加号”即将离开几内亚专属经济区时,遭到几内亚海关巡逻艇的追逐,并在塞拉里昂专属经济区被逮捕。几内亚巡逻艇在追逐过程中使用了机关枪,并导致两名船员受伤。到达几内亚首都科纳克后,该船及其船员被扣留,货物被命令卸下。此后,几内亚当局没有要求为释放该船及其船员提供担保,而作为船旗国的圣方也未试图提供这种担保。两签署并先后批准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试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