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电冰箱收入8000万元;出租闲置设备收入5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30万元。 (2)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1500万元。 (3)甲公司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中,不得扣除的是( )。 A.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支付利息支出55万元 B.向客户支付违约金3万元 C.坏账准备金8万元 D.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0万元 (3)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支付利息支出5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0万元;向客户支付违约金3万元;坏账准备金8万元。 (4)全年利润总额为900万元。 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