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A 公司委托 B 公司销售女装 200 件,每件不含税价为 100 元, B 公司按不含税售价的 10% 收取手续费,该商品成本为 80 元 / 件,增值税税率为 13% 。月末 B 公司实际销售 50 件。 A 公司在收到 B 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时,向 B 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B 公司收到发票后即支付了货款。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分别编制 A 公司和 B 公司相应的会计分录。 6 .销售商品退补价、销售折让的核算。 A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 13% ,某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 1 )上月销售给 D 公司的男装因价格计算错误,每收 10 元,共销售给 D 公司 200 件,现补开发票,并向 D 公司收取价税款存入银行。 ( 2 ) 2 日,出售给 B 公司运动鞋 1 000 双,每双不含税单价 50 元,以现金代垫运费 600 元。已通过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 3 ) 5 日,收到 B 公司的拒付理由书,原因是商品与合同不符。,发给 B 公司的商品确有质量问题,经协商决定每双运动鞋折让 10 元,共折让货款 10 000 元,增值税 1 300 元,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电汇支付了款项。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