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初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0 000元;本月购进材料的价款为2 000 000元、增值税额为260 000元;当月销售产品5 000 000元,增值税额为650 000元;食堂维修领用原材料400 000元;对外投资转出原材料成本为600 000元、计税价格为1 000 000元;本月以存款缴纳增值税300 000元。以上款项的收付均通过银行办理。 要求: 1计算本月增值税和月末未交增值税。 2做出购买材料、销售产品、维修食堂领料、对外投资以及交税的会计分录。 32019年初交纳2018年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