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为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20×9年度免交所得税。长江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5 500万元; (2)向股东分配股票股利4 500万元; (3)接受控股股东的现金捐赠350万元; (4)因自然灾害发生固定资产净损失200万元; (5)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60万元; (6)因处置联营企业股权相应结转原计入资本公积贷方的金额50万元; (7)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使资本公积增加85万元。 要求: (1) 做上述长江公司业务(1)至(7)的会计分录; (2)计算上述交易或事项对长江公司2014年度营业利润的影响额; (3)计算上述交易或事项对长江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额; (4)计算上述交易或事项对长江公司2014年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