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2005年期初坏账准备金额为180万元,本年确认坏账损失60万元,税务部门批准核销60万元;本年收到上年已经作为坏账处理的应收账款15万元。2005年末,账龄分别为未到期应收账款1800万元,比例1%;逾期应收账款1200万元,在逾期的应收账款中有300万元有确凿证据表明只能收回40%,除采用个别认定法确定的比例以外,其他逾期应收账款比例为10%。假设未到期应收账款即为本期新发生的应收账款。 要求: (1) 采用“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 假设甲公司本年会计利润为750万元,按照应收账款余额0.5%的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准备时已经调增应税所得的应收账款在损失发生时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计算本期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