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7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2007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送达了投标文件,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在10月20日上午10:00,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3%的书面说明。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委员会委员由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问题:(1)判断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招标人对E单位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2)开标后,招标人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3)委员会的组成是否妥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