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2月1日开始自行研发一项非专利技术,累计发生研究支出200万元,开发支出4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300万元。截至2017年8月 1日研发完成形成无形资产,甲公司预计该非专利技术可以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2017年12月31 日该非专利技术可收回金额为180万元,甲公司对该无形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该无形资产尚可使用3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继续采用直接法摊销,2018 年年末该无形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则该无形资产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