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于2008年4月5日委托乙企业代销一批商品,商品的实际成本为2000000元,代销价格为3000000元(不含税),双方协商代销手续费为代销价格(不含税价格)的10%。企业发出商品时未作账务处理。4月25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代销清单,清单上注明代销商品已全部销售,甲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25日,乙企业收到甲企业的代销款3500000元,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500000 贷:应付账款 350000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暂不考虑) 该笔代销业务甲企业应纳税增税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