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进口商5月份以67000元/吨的价格从国外进口铜,一时还没有找到买主,为了回避日后价格下跌的风险,该进口商在期货交易所做了套期保值,以基差为-500元/吨的价格卖出 3个月后到期的期货合约,同时在现货市场上积极寻找买家。 6月中旬,有一铜杆厂认为铜价还将继续下跌,不愿意当时确定价格,经进口商和铜杆厂协商,同意以低于8月份到期的期货合约价格100元/吨的价格作为双方买卖现货的价格,并且由买方即铜杆厂确定8月1日至15日内上海金属交易所交易时间内的任何一天的8月份到期的期货合约价格为基准价格。 8月 10日,上海金属交易所8月的铜期货合约的收盘价跌至65700元/吨,铜杆厂认为铜价已跌得差不多了,决定以 8月 10日 8月期铜价的收盘价为基准价计算现货买卖价。在该案例中:进口商5月份卖出的3个月后到期的铜期货合约价格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