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甲公司借款15万元,借期3年。2006年1月,得知甲公司将自己的部分资产(20万元)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己的母公司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甲公司借口合同没有到期,予以拒绝。2006年2月,借款到期以后,催要,但是甲公司推说无钱还款,最后忍无可忍,于2007年2月份向法院请求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转让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撤销甲丙之间的转让合同 B.不可以撤销甲丙之间的转让合同 C.应当将甲公司和丙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D.应当将甲公司列为被告,将丙公司列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