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曾因犯走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8年后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被假释。现在,即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3年,因犯抢劫罪而被撤销假释并重新收押。在对所犯抢劫罪进行审讯过程中,又主动交代了自己在因走私罪被判刑前还曾经入户行窃一次(得赃款2000元),而司法机关并未发现的犯罪事实。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在因走私罪被判刑前所犯盗窃罪应当如何处理? 2.对在假释考验期内新犯的抢劫罪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在犯前述盗窃罪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而因逃往外地而未被立案的公安机关抓获,则对又当如何处罚? 4.主动交代自己的盗窃罪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为什么? 5.前后犯下三个罪是否属于累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