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有关购人、持有和出售乙公司发行的不可赎回债券的资料如下: (1)2016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22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购入乙公司当日发行的面值为2000万元、5年期的不可赎回债券。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0%,利息按单利计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实际年利率为6.4%。当日,甲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年确认投资收益。2016年12月31日,该债券未发生减值迹象。 (2)2017年1月1日,该债券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当日,为筹集生产线扩建所需资金,甲公司出售该债券的80%,将扣除手续费后的款项1910万元存入银行;将该债券剩余的20%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计算2017年1月1日甲公司该债券剩余部分的摊余成本,并编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