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国有企业,因为近年来经营有方,利税每年都有很大的增长,现在急需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经济。乙工厂也为国有企业,和甲公司生产同种类型的产品,但由于产品性能落后,加上管理不善,近年来连年亏损,拖欠了大量的银行贷款和其他债权人的货款,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了78%,但其土地、厂房、部分设备尚可利用。乙工厂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拟请甲公司兼并乙工厂。在甲公司总经理的办公会议上,就该兼并问题进行讨论。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席该会议,在听取情况接受后,要对如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如果甲公司准备兼并乙工厂,组建成股份公司,则兼并过程中所可能会用到的法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