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但是不得加收罚款
B.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C.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限延长到10年
D.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E.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限延长到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