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总部设在A国的跨国公司将在B一项投资。项目分析小组收集到如下资料: (1)A国一家跨国公司准备在B国建立一家独资子公司,以便生产和销 售B国市场上急需的电子设备。该项目的固定资产需投资12000万B元,另需垫支营运资金3000万B元。采用直线法折旧,项目使用寿命为5年,5年后固定资产残值预计2000万B元。5年中每年的收入为9000万B元,付现成本第1年为2400万B元,以后随着设备陈旧,将逐年增加修理费500万B元。 (2)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A国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如果B国子公司把税后利润汇回A国,则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可以抵减A国的所得税。 (3)B国投资项目产生的税后净利90%可以汇回A国,但折旧不能汇回,只能留在B国补充有关的资金需求。但A国母公司每年可从B国子公司获得 1800万B元的特许费及原材料的销售利润。 (4)A国母公司和B国子公司的资本成本均为10%。 (5)投资项目在第5年年底时出售给当地投资者继续经营,估计售价为9000万(包含营运资金3000万)B元。 (6)在投资项目开始时,汇率为700B元:1A元。预计B元相对A以2%的速度贬值。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以A国母公司为主体评价投资方案是否可行并说明理由(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提示:(P/F,10%,1)=0.909; (P/F,10%,2)=0.826 (P/F,10%,3)=0.751; (P/F,10%,4)=0.683 (P/F,10%,5)=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