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12月28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成本为5万元(未存货跌价准备),单位售价6.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6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甲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于2018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至2018年3月31日止,2017年出售的A产品实际退货率为15%。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01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