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股权发行人原则上经营三年(含)以上,经营正常稳定,最近连续两年盈利,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C.
股权发行人章程等内部规章、公司法等法律文件未对股权的质押、担保、转让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D.
出质人对其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用于提供担保的股权应当是未设立质押、质押已解除或未向他人提供担保的股权
E.
贷款人原则上仅接受股权发行人为贷款人所在地公司的股权质押,但以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或大型央企的股权进行质押不受此限制
F.
以限售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时,限售股的限售到期日不得超出贷款额度有效期限,同时必须追加保证担保,保证人标准参照《齐鲁银行个人保证贷款操作规程》中保证人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