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运输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201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提供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500万元。 (2)提供运输服务,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 (3)与乙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同承接一项联运业务,收取全程含税货运收入200万元,并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给乙运输公司不含税运费80万元,取得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增值税税率6%)取得不含税收入50万元。 (5)将部分自有车辆对外出租(增值税税率13%),租赁期为1个月,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30万元。 (6)购入汽油用于运输业务,取得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 (7)购入一辆船舶用于运输业务,取得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 已知相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查询确认并允许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步骤计算甲运输企业当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缴纳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