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在对某厂材料采购业务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厂材料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方法如下: (1)首先由仓库根据生产需要和库存情况,提出材料采购申请,填写1份“请购单”,并交供应科审核批准。 (2)供应科根据事前制订的采购计划,对“请购单”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计划,则批准,组织采购;如果与计划不符,则单独请厂长审批。 (3)决定采购的材料,供应科填写一式二联的“订购单”,一联由供应科留存,另一联由采购员交供货单位,采购员持“订购单”与供货单位协商采购并签订购货合同。 (4)购货合同的正本留供应科,并与“订购单”核对,副本分别交仓库和财务科,以备将来备考。 (5)采购来的材料运抵仓库,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将运抵的材料与采购合同副本、供货单位发来的“发运单”相互核对,然后填写一式三联的“验收单”,一联由仓库留存,作为登记材料明细账的依据,一联交供应科,一联交财务科。 (6)供应科收到“验收单”后,将“验收单”与购货合同副本、供货单位发来的发货票、银行结算凭证相核对,根据核对结果,确定此项采购业务的完成情况。 (7)财务科接到“验收单”后,由主管材料核算的会计人员,将“验收单”与购货合同副本、供货单位发来的发货票、银行结算凭证相核对。如果核对相符,则如数支付货款,否则拒付货款。 (8)应支付货款的,由会计人员开出付款凭证,交出纳员办理付款手续。 (9)出纳员付款,在进货发票上加盖“付讫”戳记,现转交会计人员记账。 (10)将财务科的材料明细账,定期与仓库的材料明细账相核对。 要求: (1)评审该厂材料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指出控制的强点和弱点。 (2)针对弱点,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