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长期两地分居,为解决这个问题,欲调往甲地 ( 妻子的 工作 地 ) 工作 。同事得知此事后,请求将其现在居住的私有房屋 4 间卖给他。告知,调动工作之事是否成功尚难以预料,如调动不成,他现住的房屋不能卖,如调动成功则可以卖给。二人遂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如果调往甲地 工作 ,则将其目前居住的 4 间私有房屋转让给,价款 4 . 8 万元。在协议订立后 3 个月,恰遇一机会将其妻调回自己 工作 的城市。便告知,现其妻调回本市,他的私有房屋要自用,不能出卖给。遂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交付房屋。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