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20余名游客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山、曲阜三日游”。由于适逢“五一”,各地蜂拥而至的游客远远超过了当地的旅游接待能力,该团无论吃、住、游等安排都不尽如人意。旅行社为表示歉意和对该团游客的一种补偿,经全体旅游团成员书面同意,免费增加游览济南大明湖、趵突泉两个景点。游览结束后,提出:由于他以前已经游览过大明湖和趵突泉,本不想同意增加景点的游览,只是当时其他人都同意,加之导游员反复劝说,他才表示同意,是违反自己意愿的,因此,旅行社应退还他一部分费用。由于与旅行社协商未果,便以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质量“质价不符”为由,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旅行社在这次旅游活动中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2)游客的投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为什么? (3)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此案应如何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