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学六年级的一节“认识负数”的数学课上,教师先通过生活实例启发学生认识到已有的正数已经不够用了,从而自然引入负数。比如用数字表示温度计上的温度,把零上16°C记作16;零下20°C记作-20;再比如在银行存折上存入200元钱记为200,取出300元钱记为-300。然后总结出“为表示两种相反意义的量,出现了一种新的数,比如-3、-1.5、-512.423 等,这样的数叫做负数;而将以前的数,比如3、0.5、243.123等,叫做正数”;同时强调“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接下来进行课堂练习,教师给出一题比较各组数的大小:116与-5,25与-16,3-5与-16。 第一小题,学生一致认可“ 16>-5 ”; 第二小题,超过半数学生认为“ 5<-16 ”,教师试图启发学生纠正错误,便提问“5°C和零下16°C,你感觉哪个更热?”学生回答道:“两个都不热,我感觉,零下16°C比5°C”; 第三小题,大多数学生认为“ -5<-16 ”,教师便再次启发道“银行里取钱第一次取出5元,第二次取出16元,是不是哪次取出的对应的哪个数就大?”学生异口同声:“没错!第二次取出的16,所以-5<-16。”教师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