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河道工程项目法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某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及附录、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资格审查资料、拟分包情况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组成。投标文件拟将渠道混凝土砌块衬砌项目分包,填报了拟分包情况表。 经委员会评审,该投标人中标,并签订合同。第一个月完成的项目和工程量(或费用)如下: (1)80m3/h挖泥船施工,河道疏浚(5km,断面积118m 2 )。 (2)施工期自然回淤清除(断面积2m 2 )。 (3)河道疏浚超挖断面积(4m 2 )。 (4)排泥管安装拆除,费用10万元。 (5)开工展布,费用4万元。 (6)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浚前扫床和障碍物清除及其他辅助工程,费用50万元。 根据《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水建管[2005]80号),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的企业和人员证书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