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初,某开发商欲在城北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圈内的一块“城中村”土地上建设商品房。为了不耽误商机.开发商直接与该村委会订下意向协议,愿意支付补偿费用,并先采取租用的方式启动项目。2004年初,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后,开发商通过正常出让程序获得土地使用权。2004年下半年,设用地。因开发商尚未动工,经协商一致,调高了建筑容积率,预留地块南面临路的部分土地用于城市绿化。由于以上变动,开发商重新办理了用地手续。 就上述内容,回答66~70小题的问题。 该土地的最后取得方式可能是( )。 A.租赁 B.出让 C.转让 D.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