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地政府委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楼工程,地下 1 层,地上 16 层,建筑面积 2200 平方米。共有甲、乙、丙丁等 8 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最终乙施工单位中标,并于 2008 年 8 月 1 日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 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 4840 万元,合同工期 350d 。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某地政府为了控制建安成本,指定了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 事件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后的第二天,发现甲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前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于是取消了甲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 事件三:在签订的合同时,约定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1> 、事件一中某地政府做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 、事件二中招标代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 、指出事件三中施工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