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A担任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A注册会计师同处一个业务部门。 • (1)2019年3月1日,B注册会计师购买了甲公司股票5000股,每股10元,由于尚未出售该股票,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委派B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 • (2)甲公司系乙上市公司的子公司。2019年年末,审计项目组成员F的父亲拥有乙上市公司300股流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市值12元。 • (3)审计项目组成员E的朋友在2019年2月购买了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0万元。 • 分析上述事项是否对项目组的独立性构成威胁,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