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均以25万元的货币出资,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时,甲享有50%的表决权,乙享有7%的表决权,丙享有13%的表决权,丁享有30%的表决权。2019年4月1日,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拟将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丁未出席会议,甲和丙表示赞成,乙表示反对,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C.
因甲和丙所持表决权已经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份所持表决权的2/3-,股东会议可以通过该决议
D.
因甲和丙所持的表决权未达到全部表决权的2/3,股东会不能通过该决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