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发出商品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 2014 年 12 月该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 1 ) 1 日,库存商品结存数量为 1 000 件,单位生产成本为 21 元:本月生产完工验收入库商品 2 000 件,单位生产成本为 24 元;本月发出商品 2 600 件,其中 2 000 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并已确认收入,其余部分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 2 ) 15 日,将仓库积压的原材料一批出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 2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3 400 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批原材料计划成本为 18 000 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 -2% 。 ( 3 ) 20 日,将自产的空气净化器作为福利发放给销售机构的 30 名职工,每人 1 台,每台不含增值税的市场售价为 15 000 元,生产成本为 10 000 元。 ( 4 ) 31 日,确认劳务收入,本月初与乙企业签订一项安装工程合同,合同总价款为 160 000 元,合同签订时预收劳务款 50 000 元,至月末累计发生劳务支出 60 000 元,工程尚未完工,预计至完工还需要发生劳务支出 40 000 元。该年末乙企业发生财务困难,剩余款项能否支付难以确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