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公司出口美国某电器公司彩电一批,售价为CIF60000美元,佣金率为2%,该批彩电成本为320000元,已支付国内运杂费1200元,装卸费400元,国外运费1200美元,保险费110美元。以上业务办理交单付款时的即期汇率1美元=7.05元人民币。当外商验货后,发现彩电规格不符,要求退货,相继发生如下业务: 1.5月5日,收到出口退回商品提单、原发票复印件,冲转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成本及商品出口时发生的国内外费用。当日即期汇率1美元=7.06元人民币。 2.5月7日,支付退回彩电的国外运费1200美元,保险费110美元,当日银行卖出汇率1美元=7.08元人民币。 3.5月8日,签发转账支票支付退回商品的国内运费及装卸费1600元。 4.5月10日,收到部门转来的收货单,退回商品已验收入库。 5.5月12日,经查明,退货是本公司造成的,经批准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