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养成分表能量值计算错误的判决案例 原告: **,1978年4月1日出生,满族,住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 被告: 北京美市库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58号楼1层-101。 事实与理由 :2018年2月13日,原告**在美市库公司国展旗舰店(被告)购买南洋盐焗腰果10盒,单价45元,南洋碳烤腰果8盒,单价39元,共支出价款762元。美市库公司向**开具了发票。涉案产品外包装均显示有营养成分表,成分表均载明:能量602.88千焦、蛋白质18.6克、脂肪46克、反式脂肪0克、碳水化合物27.5克、钠197毫克。上述数值均为每100克含量。 **怀疑 美市库公司销售的上述食品虚假标注能量,对**构成极大的误导,不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故诉至法院。 问题:1、请问**的怀疑又是否真是? 2、请问**的上诉是否有依据?会不会胜诉? 3、美市库公司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或法律,具体是哪些? 4、从本案例信息,你获得哪些新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