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原来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新旧两种征税方法的1~5级税率情况见下表: 税级 原征税方法 新征税方法 月应纳税额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月应纳税额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x≤500 5% 0 x≤1 500 3% 0 2 500 10% 25 1500 10% ▲ 3 2000 15% 125 4500 20% ▲ 4 5000 20% 375 9000 25% 1005 5 20000 25% 1375 35000 30% 2755 注:“月应纳税额”为个人每月收入中超出起征点应该纳税部分的金额. “速算扣除数”是为快捷简便计算个人所得税而设定的一个数. 例如:按原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某人去年3月的应纳税额为2600元,他应缴税款可以用下面两种方法之一来计算: 方法一:按1~3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即500×5%+1500×10%十600×15%=265(元). 方法二:用“月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计算,即2600×15%一l25=265(元)。 (1)请把表中空缺的“速算扣除数”填写完整; (2)甲去年3月缴了个人所得税1060元,若按“新税法”计算,则他应缴税款多少 (3)乙今年3月按“新税法”缴了个人所得税2千多元,比去年3月按“原税法”所缴个人所得税少了155元(今年与去年收入不变),那么乙今年3月所缴税款的具体数额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