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招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货物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作废标处理。 开标后,招标人依法组成委员会进行,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仅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的要求推荐了投标人A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投标人A为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投标人A来函表示退出投标并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以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为由,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B为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 [问题] 逐一指出招标人在上述做法中不妥之处,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