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练习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二)资料: 南方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该企业2019年12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 1 日,将上月末已收料尚未付款的暂估入账材料用红字冲回,金额为75 000元。 2. 5 日,上月已付款的在材料已验收入库,甲材料成本为50 000元。 3. 8 日,向A企业购入甲材料,买价100 000元,增值税16 000元,该企业已代垫运费1 500元(准予扣除进项税105元)。企业签发并承兑一张票面金额为118 500元、2个月期的商业汇票结算材料款项,材料已验收入库。 4. 9 日,按照合同规定,向B业预付购料款80 000元,已开出转账支票支付。 5. 11 日,向C企业采购乙材料,材料买价为30 000元,增值税为4 800元,款项34 800元用银行本票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6. 25 日,用预付货款方式向B企业采购的乙材料已验收入库,有关的发票单据列明材料价款70 000元,增值税11 200元。即开出一张转账支票补付货款1 200元。 7. 30 日,向A企业购买甲材料,材料已验收入库,结算单据等仍未到达,按暂估价60 000元入账。 8. 31 日,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本月基本生产车间领用甲材料423 000元,车间一般性消耗领用80 500元,厂部管理部门领用78 600元,固定资产工程领用52 300元。 (三)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