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A公司决定和B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资料如下: (1)A公司换出: ①固定资产--机床:原价为140,累计折旧为30,公允价值为130; ②无形资产--专利权:初始成本为100,累计摊销额为10,减值准备20,公允价值为80; ③库存商品--甲商品:账面余额为80,公允价值100。 公允价值合计310。 (2)B公司换出: ①固定资产--客运汽车:原价140,累计折旧10,公允价值为140; ②固定资产--货运汽车:原价120,累计折旧20,公允价值为100; ③库存商品--乙商品:账面余额为90,公允价值90。 公允价值合计330。 A、B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假设各自的计税价格都等于公允价值。整个交换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甲、乙商品、客运汽车、货运汽车增值税税率17%)和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A公司另外向B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7。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要求:判断上述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编制A公司和B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