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货物采购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门口安排专人接收投标文件,填写《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开包装,并在封套上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同时在开口处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A的正本与副本封装在了一个文件箱内;投标人B采用档案袋封装的投标文件,一共有5个档案袋,上面没有标记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C没有带投标保证金支票;投标人D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1分钟送到;其他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本项目一共发放了6份招标文件。招标人在对上述四份投标文件受理时,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1)A、B、C、D的投标均可以受理,因为仅发放了6份招标文件,如果均不受理,则最多有两个投标人投标,直接造成本次招标失败,浪费了人力物力,不符合节俭经济的原则; (2)D的投标不可以受理,其他的均可以受理,其中C虽然没有提交投标保 证金,可以让该投标人在开标后再提交,不影响其投标有效性。 [问题] (1)分析以上两种意见正确与否,说明理由; (2)应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处理上述投标文件?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