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的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2018年6月1日,原材料期初计划成本为16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余额为7000元; (2)6月8日,购入原材料一批,买价为160000元,增值税为27200元,支付运杂费3800元,有关款项已通过银河支付,该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60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3)6月30日,生产产品领用160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12000元,产部领用8000元。 【要求】: (1)计算6月份的材料成本差异率; (2)计算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 (3)计算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4)计算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5)计算月末“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