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多年在国外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其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以甲的名义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三个月后办理过户手续。查明甲父是否获得代理权的情况下,便出资装修房屋,并乔迁入住。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决反对,并以非法占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乙迁出此房。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 乙因与甲父的买房合同,而蒙受了巨大损失,不仅损失了房屋装修、搬家费等,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合同法理论称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类型合同? (2)《合同法》对此类合同如何规定?甲父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甲父在此案中,提起的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