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12月份发生下列有关应交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购进生产用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其买价为500000元,增值税为85000元,同时支付供应单位代垫运杂费25000元(其中运输费20000元,可按7%抵扣),材料已验收入库,价税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2)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用于产品的生产,收购价为120000元,产品已验收入库,款项已付。 (3)销售产成品一批,计销售收入1200000元,增值税204000元,价税款收存银行。 (4)向其他单位捐赠产成品一批,成本为80000元,计税销售价为100000元。 (5)在建工程(房屋)领用生产材料一批,成本为3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使用借贷记账法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