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2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年初“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账户有贷方余额29.6万元。2002年全年实现税前利润600万元,本年度发生的收支中,有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税款滞纳金支出10万元;行政部门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15万元(按照税法要求应计提2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0%,并决定按10%、6%的比例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将当年净利润的50%向投资者分配现金利润、下年2月支付。 要求: ①计算下列指标:该企业2002年的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额、应付税款法下的所得税费用、净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②根据上述计算结果,编制本年末列支所得税、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及结转利润分配账户的会计分录。(注意:利润分配账户应列示明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