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 A 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 1 ) A 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副总经理 H 同为京剧社票友,经 H 介绍, A 注册会计师从其他企业筹得款项,成功举办个人专场演出。 ( 2 )审计项目组成员 B 与甲公司基建处处长 I 是战友, I 将甲公司职工集资建房的指标转让给 B , B 按照甲公司职工的付款标准交付了集资款。 ( 3 )审计项目组成员 C 与甲公司财务经理 J 毕业于同一所财经院校。 ( 4 )审计项目组成员 D 的朋友于 2014 年 2 月购买了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20 万元。 ( 5 ) ABC 会计师事务所原行政部经理 E 于 2014 年 10 月离开事务所,担任甲公司办公室主任。 ( 6 ) A 注册会计师的岳母于 2016 年购买甲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面值 20 000 元,即将到期。 要求:针对上述事项( 1 )至( 6 ),分别指出是否对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构成威胁,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