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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为要调往外地工作,欲将家里的财产变卖,甲的朋友乙知道后同甲商量,要求甲把彩电卖给他。双方协定的价格是 1 500 元。 6 月 1 日,钱交给甲以后,电视装上车欲将电视拉走。甲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月才走,就问乙能否借用一个月?乙同意。 7 月 1 日,电视拉回家,到家后,当他接通电源,电视机不显示图像,乙认为甲的电视机在卖给他之前就坏了,就把电视机又给甲送回来,要求甲把钱退给他。甲请来修理电视机的技术人员检查,认为是搬运不当显像管损坏。乙坚决不要电视机了,要求甲退钱。如果甲一定要将电视卖给他,那就退给他电视的修理费将近 500 元。试根据民法理论分析以下问题: ( 1 )甲交付电视机是采用的什么样的交付方式? ( 2 )电视机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如果是,何时转移? ( 3 )甲是否应当承担电视的修理费用或者收回电视? ( 4 )结合民法理论,结合本题谈谈动产的交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