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11月10日 ,A银行批准B公司的信用贷款(无担保、无抵押)申请,同意贷款2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6%。2019年11月10日,B公司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到期。B公司具有还款能力,但因与A银行之间存在其他经济纠纷,而未按时归还A银行的贷款。A银行遂与B公司协商,但没有达成协议。2019年11月20日,A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A银行提出的诉讼进行审理。根据专家意见,A银行很可能在诉讼中获胜,将来最可能获得包括罚息在内的收入为40万元;根据专家意见,B公司很可能败诉,预计将要支付的罚息.诉讼费等费用估计为36万元到38万元之间(含诉讼费2万元)。 要求:(1)对A银行的或有事项是否要确认?是否披露?如果确认,请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并说明相关科目如何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2)对B公司的或有事项是否要确认?是否披露?如果确认,请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并说明相关科目如何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中列示。